・農業部公告苗栗縣卓蘭鎮及通霄鎮的農民,若其葡萄作物在 115 年 4 月上旬因豪雨遭受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可申請低利貸款。此貸款旨在協助受災農民復耕、復建、復養,目前年息為 1.415%。符合資格的農民需先向當地公所申請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後 30 個工作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 5 條第 6 項所定情事;葡萄作物於 115 年 4 月上旬受豪雨(遲發性)災害影響
・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 0.305% 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 1.415%)
・申請: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十五號三樓
・本貸款由貸款經辦機構依規定自行出資辦理,計畫編號為「115-01,類別:H」
自 2026/05/21 起 10 個工作日內申請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申請貸款
資料來源:https://www.afna.gov.tw/view.php?theme=notice&subtheme=&id=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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