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為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設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並於 115 年度編列預算提供多項補助。這些補助涵蓋個人與團體,旨在支持身心障礙者參與職業訓練、創業、取得就業輔具,並獎勵進用身心障礙者的機關團體。具體項目包括國家考試補習學費、機車考照規費、技術士證照獎勵、創業貸款利息貼補,以及對民間團體、機構、公立單位及私立學校辦理就業服務、庇護性就業、職場環境改善、按摩據點營運等相關經費補助。
・對象(須符合):身心障礙者(適用於個人補助項目);依法設立之身心障礙相關團體、機構、公立單位或私立學校(適用於團體/機構/單位補助項目)
・補助各公立單位進用身心障礙者所需之就業輔具、職場工作環境、機具改善等經費:年度預算 30,000 元
・補助本縣身心障礙民間團體辦理身心障礙者促進就業訓練、身心障礙者就創業服務等補助計畫:年度預算 1,300,000 元
・補助國內身心障礙機構辦理庇護性就業計畫:年度預算 6,010,000 元
・補助國內團體進用身心障礙者所需之就業輔具、職場工作環境、機具改善等經費:年度預算 30,000 元
・按摩據點補助計畫、按摩師服務品質提昇計畫、視障基礎資訊應用職能課程推廣計畫、視障多元行銷計畫:年度預算 123,000 元
・補助各私立學校進用身心障礙者所需之就業輔具、職場工作環境、機具改善等經費:年度預算 30,000 元
・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考試補習學費、機車考照規費補助及技術士證照獎勵實施計畫:年度預算 100,000 元
・補助身心障礙者個人所需之就業輔具、職場工作環境、機具改善等經費:年度預算 360,000 元
・據點補助費、視協員計畫服務費用:年度預算 770,000 元
・創業貸款利息貼補:年度預算 4,000 元,每人貸款金額上限 1,000,000 元,利息貼補金額由就業基金補貼 60 %,最長 7 年
・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勵金計畫:年度預算 90,000 元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30-5:30
最高6,01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sa.hl.gov.tw/Detail_sp/7f5267ef5e6947ba8f6dd63d3232ff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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