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提供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旨在減輕經濟負擔,每學期核發 5,000 元。申請對象為就讀國小至大學的低收入戶學生,不含中低收入戶。學生需學業成績及格,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處分,且未同時領取其他性質相當的政府補助。符合資格的學生應於每學期開學初,依學校公告期限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具低收入戶身分(不包括中低收入戶);前一學期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免審核);高中職以上學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國中小學業成績免審核);未同時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補助,或與減免、補助學費性質相當之給付
・助學金:每名 5,000 元
・申請: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辦理手續不完備者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