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針對2018年0206地震災害捐款專戶的結餘款轉型規劃,開放捐款人提出異議聲明。若捐款人對此轉型規劃有異議,可申請返還其原始捐款金額的10%。此措施旨在尊重捐款人意願,確保善款運用符合捐助精神。符合資格的捐款人需在指定期間內,備妥相關文件以郵寄掛號方式向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花蓮縣0206地震災害捐款人;對花蓮縣0206地震災害捐款結餘款轉型規劃提出異議者
・返還原捐款:10 %
・申請:以郵寄掛號方式寄至花蓮縣政府社會處(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社會處社會救助科)陳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社會處社會救助科
2022/06/01 ~ 2022/06/30
資料來源:https://0206.hl.gov.tw/cl.aspx?n=2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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