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協助0206地震受災民眾及產業重建,成立0206地震災害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統籌運用各界善款。此計畫旨在提供多元化的救助與重建補助,涵蓋受災戶的生活扶助、家園重建、財產損失補償,以及受創產業的紓困。補助項目包括房屋拆除、重建救助金、生活扶助費、慰問金、汽機車毀損補助、房屋修復與耐震補強,以及針對石材與觀光產業的紓困貸款利息補貼。這些措施旨在減輕災民經濟負擔,協助其儘早恢復正常生活與營運。
・對象(須符合):0206花蓮地震受災戶或受影響之個人、家戶及產業
・產業紓困貸款利息補貼:每戶上限 200,000 元,補貼紓困貸款 1 % 利息,優先向國發會申請補助,中央未支援才由善款支應(針對石材及觀光產業)
・危險建築物拆除工程經費:新城鄉七星街 53 巷 17 號等 6 戶,共 1,209,604 元
・家園重建救助金:蘇麗珠君 14,373,502 元;陳光印君 37,137,298 元(需待撤回民事起訴並撤銷假扣押裁定及執行經法院准許後撥付);鄭美雲君暫緩發放
・生活扶助費:陳光印、蘇麗珠、鄭美雲等三人受災戶,共 720,000 元(需待收到不起訴處份確定書後核予補助)
・影響戶慰問金:國盛八街 6 戶受影響戶各 20,000 元,共 120,000 元;陶巧思君 20,000 元
・汽機車毀損補助:針對已報廢車輛依殘值實施差額補助,殘值未超過 100,000 元者不予補助(概估總金額 6,878,000 元,共 48 輛);雲門翠堤受災戶高先生報廢汽車補助 850,000 元(扣除變賣零件費用 300,000 元後進行差額補助)
・房屋安全鑑定及修復補助:花蓮市國民八街 151 號建築物,上限 3,000,000 元
・房屋耐震階段性補強工程補助:花蓮市林森路 322 號建築物(昇園華廈),不足經費 3,924,000 元(待確認後提案)
・購屋貸款利率差額補貼:補貼受災戶 20 年的購屋貸款利率差額,總費用 54,872,640 元(針對未設籍受災戶,需待與土地銀行洽辦系統建置作業後發文通知金融機構)
・申請:各項補助依委員會決議及相關計畫辦理,詳情請洽花蓮縣政府相關業務單位
・部分補助款項撥付需待相關法律程序(如民事訴訟撤回、假扣押撤銷、不起訴處分確定書)完成後辦理
最高37,137,298元
即日起至 2018-03-31
資料來源:https://0206.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039&sms=10340&s=3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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