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針對2018年0206花蓮地震的受災民眾,提供生活扶助費補助。此補助主要對象為設籍於災害倒塌大樓且為責任歸屬關係人,並已獲刑事不起訴處分確定的受災戶。每戶可獲得 240,000 元的生活扶助費,以協助其在災後重建期間度過生活難關。申請者需依據「花蓮縣0206地震受災民眾生活扶助實施計畫」提出申請,並在判決確定後備妥相關文件。
・對象(須符合):設籍於災害倒塌大樓的受災民眾;為責任歸屬關係人,且已獲刑事不起訴處分確定者(如陳○印、蘇○珠、鄭○雲等三人)
・生活扶助費:每戶 240,000 元
・申請:依據「花蓮縣0206地震受災民眾生活扶助實施計畫」提出申請
・針對設籍災害倒塌大樓之責任歸屬關係人者,若涉及訴訟,得於判決確定後 6 個月內持無罪判決確定書提出申請
最高240,000元
即日起至 2018/06/30
資料來源:https://0206.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039&sms=10340&s=3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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