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院為提升教學研究水準、延攬及留住優秀學術人才,特別設立教研人員彈性加給。這項加給主要提供給院內編制內專任有給的講師級以上教研人員,包括教師、研究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申請者需具備良好的教學、研究與服務績效,並符合在校任職滿五年以上,或任職滿兩年未滿五年但績優評量分數達十分以上等條件。此加給最長可領取三年,期滿後可再經審議續領。申請者需在每年公告期限內填寫評量表並備齊佐證資料,透過所屬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院編制內專任有給講師級以上教研人員(含教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學、研究、服務績效良好
・對象(符合任一):於本校任職滿 5 年(含)以上;於本校任職滿 2 年(含)未滿 5 年,且於本校任職期間內具體績優事蹟依本院「彈性加給教師綜合評量表」累計計分達 10 分(含)以上
・彈性加給:給與期間最長 3 年,期滿經審議後可再核給
・申請:由各單位提報申請
・名額分配及支給標準依本校規定辦理;如超出本校分配名額,本院得以自籌收入核發
資料來源:https://cols.ntu.edu.tw/cl_n_58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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