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經濟永續發展計畫推出「低碳或碳匯示範場域建置計畫」,旨在推動原住民族地區建立具示範性的低碳或碳匯場域。本計畫透過空間整備、環境友善設計、文化治理、智慧管理、生態監測與低碳技術導入,協助部落建立兼具文化脈絡、生態保育與自主發展韌性的永續示範區域。申請對象包含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以及經政府立案且原住民族成員佔比達 80 %以上的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每案最高可獲得 10,000,000 元的補助,以促進部落產業升級、永續旅遊發展與社群治理能力強化。
・對象(須符合):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計畫實施範圍跨 2 個鄉(鎮、市、區)以上;鄉(鎮、市、區)公所:計畫實施範圍不超過 1 個鄉(鎮、市、區)之行政區域;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族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人數占比達 80 %以上,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
・低碳或碳匯示範場域建置與經營管理:每案最高補助 10,000,000 元(得視提案內容與審查結果調整補助額度)
最高10,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startup.cip.gov.tw/post/list/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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