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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房屋公益出租及社會住宅租稅優惠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5-18 已過期

【內容簡介】

・財政部發布新規定,針對將房屋交付信託後,作為公益出租、社會住宅或包租代管使用的情況,提供租稅優惠。過去這類信託房屋因登記在受託銀行名下,常無法享有公益出租人等租稅優惠。新規定上路後,只要符合條件,信託住宅的出租所得可比照自然人,適用租金免稅額、費用率扣除(43%、53%、60%)以及公益出租與社會住宅相關租稅優惠。此舉有助於增加公益出租屋源,降低高齡者與身心障礙家庭的租稅負擔,並提升其使用安養信託制度的意願,使安養信託能更有效接軌社會住宅政策。
・對象(須符合):將房屋交付信託;信託房屋釋出作為公益出租、社會住宅或包租代管使用
・租金免稅額
・費用率扣除:43%、53%、60%
・公益出租與社會住宅相關租稅優惠
・申請:適用於報稅時辦理
・此規定有助於增加公益出租屋源、降低受益人租稅負擔、提升高齡與身障家庭使用信託制度的意願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5-18

資料來源:https://www.papmh.org.tw/news/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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