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校友會文化基金會提供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社團活動補助,旨在支持社團辦理各項活動。本公告主要針對已獲核定的社團,說明補助款的核銷注意事項。社團需確保活動宣傳品上標示「臺大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字樣,並於活動結束後 1 個月內,透過臺灣大學E化帳務系統辦理核銷結案。核銷時需繳交經費收支明細表及成果報告書紙本與電子檔,收據抬頭應開立「國立台灣大學」。未依期限核銷者,將視同放棄補助款。如有疑問,可洽課外活動指導組黃小姐。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社團;已獲核定校友會文化基金會補助者
・社團活動補助款:核定金額已個別通知各申請社團
・申請:報帳方式請至臺灣大學E化帳務系統(https://ntuacc.cc.ntu.edu.tw/acc/index.asp)登入社團帳密,至報帳管理→計畫經費報帳(計畫代碼:FN102007)辦理。紙本文件及電子檔請同步寄至課外組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106319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第一行政大樓102室)
・申請補助之宣品需有「臺大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字樣
資料來源:https://osa_activity.ntu.edu.tw/board/detail/sn/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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