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僑生及陸生輔導組協助在臺修習課程的僑生、港澳生及外國留學生申請工作許可。此許可由勞動部核發,讓學生能在學期間合法工讀,每週工時上限為 20 小時(寒暑假除外),最長許可期間為 1 年。申請者需透過勞動部線上系統提交護照影本、學生證或在學證明等文件,並繳交 100 元審查費。未依規定申請或超時工作者將面臨罰鍰。此項服務旨在協助符合資格的學生取得合法工作身分,以支持其在臺學習與生活。
・對象(須符合):具僑生、港澳生或外國留學生身分;已正式入學修習科、系、所課程
・取得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 1 年,除寒暑假外每週工時最長 20 小時
・申請:勞動部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 (https://ezwp.wda.gov.tw/) 線上申請
・📍106319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行政大樓112室)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至下午 5:00
・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或超時工作者,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工作許可因休學、退學、畢業、語文學習或技術訓練階段性課程結束而失效
最高100元
資料來源:https://gocfs.ntu.edu.tw/board/detail/sn/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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