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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00元→國立臺灣大學英語授課補助計畫

教育文化 臺北市 期限 2027-01-31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推出英語授課補助計畫,旨在鼓勵教師以英語授課,提升學生英語能力與國際競爭力。本計畫提供編制內專任教師及經認定的專案教師,針對新開或續開的英語課程提供授課補助及教材補助。新開課程每門最高可獲 50,000 元授課補助及 20,000 元教材補助,續開課程每門補助 30,000 元。若修課人數達 80 人以上,授課補助可增至 1.5 倍。此外,完成特定教師增能工作坊或將領域專長課程全數轉成英語授課,還有額外補助。教師需於指定期限內完成雙語教育中心(CBE)的指定項目,方可領取全額補助。
・對象(須符合):編制內專任教師;聘任時未要求以全英文授課,並經國際事務處認定符合補助之專案教師;申請課程經系(所、學位學程)及院之課程委員會通過;申請課程應以英語講授,且課程內容、教材、研討及教學評量等均應以英語進行;最終修課人數需達以下標準:大學部 25 人以上、高年級(課程識別碼為U者)20 人以上、研究所 12 人以上、博士班 6 人以上
・新開課程授課補助:每門 50,000 元
・新開課程教材補助:實報實銷至多 20,000 元
・續開課程授課補助:每門 30,000 元
・最終修課人數達 80 人以上:授課補助以 1.5 倍發放
・領域專長課程全數轉成英語且有實質授課:額外補助參與之系所資本門共 100,000 元
・完成 EMI 學習資源中心「EMI Plus 教師增能工作坊」課程並取得認證:3 學年內授課補助以 1.2 倍發放
・課程未達 2 學分:上述補助以 1/2 金額核發為原則
・每學期單一老師所領之授課補助及教材補助合計不超過 80,000 元(若超過 80,000 元,可選擇領取授課補助 80,000 元或領取授課補助 60,000 元及教材補助 20,000 元)
・審查通過者:國際處會先核發 1/2 授課補助,完成指定項目後核發剩餘 1/2 授課補助
・申請:依國際事務處每年公告之時間及方式提出申請。通識課程請向共教中心申請,基礎專業課程請向教務處申請,領域專長及系訂必修課程請向國際處申請
・📍106319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禮賢樓7樓
・🕒週一至週五 09:00 ~ 17:00
・審核原則包含學分數、最終修課人數、近三次開課期末教學意見調查表之修課人數及評鑑值。若評鑑優良且填答人數達修課人數之 1/4,優先補助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7-01-31

資料來源:https://oia.ntu.edu.tw/ntu-staff/EN/EnglishProgram/Englishsubsi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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