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補助提供喪葬費補助給符合資格的器官捐贈者家屬。申請對象為捐贈器官之死者親屬,且家庭經濟狀況為家境清寒者。申請人需檢附鄉(鎮、市、區)公所出具的家境清寒證明,以及醫院開立的器官捐贈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為捐贈器官之死者親屬;家境清寒
・喪葬費補助:金額未列
・申請: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
・📍100013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
資料來源: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RWD/PageType/organ/organ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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