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旨在協助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者購置或維修各類輔助器具,以及進行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項目涵蓋行動輔具、溝通輔具、居家照顧床、義肢、矯具及居家修繕等多元類別。部分輔具設有年齡限制或需經專業評估,且補助金額會依申請者的經濟狀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一般戶)及輔具種類而有所不同。申請者需經輔具服務單位評估,並可能需提供醫師診斷證明書及輔具評估報告書。
・對象(須符合):經評估符合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資格
・助聽器-進階型(初次身心障礙鑑定時已年滿 65 歲以上之輕度聽覺功能損傷者):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 2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 15,000 元,一般戶最高總補助 10,000 元
・居家無障礙改善(含修繕及輔具):全戶最高總補助金額低收入戶 60,000 元,中低收入戶 45,000 元,一般戶 30,000 元。戶內身心障礙人數每增加 1 人,全戶最高總補助金額上限增加 30 %,但全戶最高總補助金額不得逾基準 1.5 倍
・衣著用輔具、飲食用輔具、居家用輔具、物品裝置與處理輔具、藥品處理輔具:每人於最低使用年限內申請總計件數為 10 件
・踝離斷或膝下義肢整組重製及組件更換:每 6 年度最高總補助金額 62,000 元
・膝離斷或膝上義肢整組重製及組件更換:每 7 年度最高總補助金額 104,000 元
・髖離斷或半骨盆切除義肢整組重製及組件更換:每 7 年度最高總補助金額 124,000 元
・各類行動輔具(如推車、輪椅、電動代步車、拐杖、助行器、移位輔具等)
・各類溝通輔具(如語音溝通軟體、點字機、語音手機等)
・各類居家照顧輔具(如氣墊床、居家用照顧床、升降桌等)
・各類義肢及矯具(如手義肢、足義肢、踝足矯具、脊柱矯具等)
・各類居家無障礙修繕(如門、扶手、高低差改善、防滑地磚、馬桶、洗臉台等)
・各類感官輔具(如特製眼鏡、助聽器、人工電子耳等)
・申請:請洽輔具服務單位進行評估與申請
・📍112062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322號B1(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
・🕒週一~週五 9:00~12:00、13:30~17:00
・部分輔具項目設有最低使用年限,期間內僅能擇一申請或不得再申請其他補助項目。部分項目以共同生活戶為補助單位,每戶僅得申請 1 台。
最高124,000元
資料來源:https://newrepat.sfaa.gov.tw/home/information-broch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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