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文化局推出「116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計畫」,開放立案演藝團體及學校社團申請使用該局演藝廳(包含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及風 livehouse等場地,以舉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者需於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間提交申請文件,經審查通過後,即可獲得 2027 年 1 月至 6 月的場地檔期。此計畫旨在扶植在地藝文發展,提供表演團體展演空間,但需注意演藝廳在 2026 年 12 月 7 日至 2027 年 4 月 6 日期間因設備更新將閉館不開放申請。
・對象(須符合):立案演藝團體;學校社團(需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
・提供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及風 livehouse場地檔期使用(演藝廳於 2026/12/07 ~ 2027/04/06 設備更新期間不開放申請)
・申請:郵寄送件(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2026/06/01 ~ 202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