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為關懷弱勢族群,提供預約到府服務,協助特定對象在家辦理稅務相關事宜。服務對象主要為設籍彰化縣且住居所亦在彰化縣的房屋、土地或車輛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並符合年滿 65 歲以上、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家有重症親屬需專人照顧無法出門,或其他經稅務局同意的特殊情形者。服務項目包含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的繳納證明、稅籍證明、自用住宅用地申請、身心障礙免稅申請,以及委託或註銷轉帳納稅等。民眾可透過網路、電話或傳真方式預約此項便民服務。
・對象(須符合):房屋、土地坐落或車輛設籍彰化縣之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住居所亦在彰化縣
・對象(符合任一):年滿 65 歲以上之長者(檢附身分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殘障等級為重度者;家有重症親屬須專人照顧無法出門者(檢附重大傷病證明卡);其他特殊情形經本局同意者
・房屋稅繳納證明
・房屋稅稅籍證明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請(不受服務對象限制)
・地價稅繳納證明
・地價稅課稅明細表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
・使用牌照稅繳納證明
・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免稅申請
・委託、註銷轉帳納稅
・申請:網路、電話或傳真預約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187號 (總局)、彰化縣員林市惠明街319號 (員林分局)、彰化縣北斗鎮光復路238號 (北斗分局)
・🕒電話預約為上班時間,傳真及網路預約為 24 小時。到府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2:00 至 4:00
・到府服務送(取)件原則上以兩人為一組。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地價稅自用住宅及使用牌照稅免稅申請案件以公文函復為原則。各稅開徵期間,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申請繳納證明以郵寄為原則。到府服務同仁於送(取)件時應核驗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或以拍照方式取具證明文件之資料
資料來源:https://www.changtax.gov.tw/ServiceArea/AppointmentServic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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