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協助持有新北市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資格的民眾購置所需輔具。申請人可向各區公所或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提出申請,經核定後,於六個月內購置輔具並檢附相關文件辦理請款。每位身心障礙者每兩年最多可申請四項輔具補助。此補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者購置輔具的經濟負擔,提升生活品質。
・對象(須符合):持有新北市身心障礙證明;符合「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規定之補助對象
・輔具費用補助:每人每二年以補助四項輔具為原則
・申請:直接向各區公所或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申辦;線上填表或線上申辦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45號9樓 (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281號 (新北市輔具資源新店中心)
・免費申請;輔具補助依據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規定分為須經評估及免經評估;輔具補助皆須經核定始得購置輔具,未經核定者不予補助;申請人應於核定補助通知送達後 6 個月內檢附請款資料申請撥付補助款;補助款直接匯入申請人郵局帳戶,或由特約廠商請款撥入廠商指定金融機構帳戶
資料來源: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CaseData.action?itemId=11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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