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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0元→115年度新竹縣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團體獎勵金

教育文化 新竹縣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新竹縣政府為鼓勵並表揚積極推展家庭教育的團體,特別訂定此計畫。本計畫旨在提升服務效能與工作士氣,對象為新竹縣所屬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且需在 2024/01/01 至 2025/12/31 期間,連續 2 年(含)以上推展家庭教育並具備特定事蹟。經評選優異的前 3 名團體,將獲頒獎牌一面及獎勵金 10,000 元,此獎勵金限用於家庭教育相關用途。申請單位需於 2026/09/30 前,將推薦自評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指定信箱,並同步寄送電子檔。
・對象(須符合):屬於新竹縣所屬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自 2024/01/01 起至 2025/12/31 止,連續 2 年(含)以上推展家庭教育;推展家庭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失親教育、倫理教育、多元文化、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情緒教育、人口教育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
・對象(符合任一):負責企劃並執行各類家庭教育活動事項;負責辦理培訓家庭教育專職人員、行政人員及志願工作人員事項;負責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家庭教育事項;負責處理重大違規或特殊行為學生家長或監護人之家庭教育事項,提供家庭教育課程、諮商或輔導等服務;負責辦理研發各類家庭教育課程或培訓教材事項;負責辦理進行家庭教育之研究、調查或出版專著事項;策劃促成或提供個人及社會資源,協助推展家庭教育工作;推動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對象之服務措施;捐資或獎助家庭教育工作
・績優團體獎:前 3 名,頒發獎牌一面及獎勵金 10,000 元(限家庭教育用途使用)
・申請:以掛號寄至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302937 竹北光明郵局第 234 號信箱),並同步將評選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 [email protected]
・📍新竹縣竹北市十興里27鄰莊敬一路2號(新式看台二樓)
・評選項目包含「家庭教育推廣目標及人員管理」(30%)、「家庭教育推展推廣活動實施」(50%)、「整合家庭教育效益評估及資源運用」(20%)及「特殊貢獻」(外加 0-10%);申請文件及資料若有虛偽不實或違法,經查證屬實,本府得撤銷或廢止獎勵,並命其繳回獎勵金;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由本中心召集相關單位或人員研商決定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9/30

資料來源:https://hcc.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aspx?uid=3260&pid=3259&docid=3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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