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推動「臺中市好農市集」計畫,旨在提供在地農民銷售平台,讓符合資格的農民能直接向消費者販售新鮮農產品及初級加工品。目前市集分布於台中榮總、豐原陽明大樓、大坑、龍井登山步道、外埔虎腳庄、台積電廠區及霧峰農會前廣場等地,各市集有不同的開放時間、攤位數及農產品項。農民需符合販售本市農產、經農會或本局審核等資格,部分市集更限定特定地區農民或產品需有特定認證。此計畫協助農民拓展銷售通路,促進在地農業發展。
・對象(須符合):販售臺中市農產(蔬菜、水果、花卉)及臺中市農產初級加工品;經相關單位(如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各區農會、當地里長)審核通過
・對象(符合任一):設籍或耕作於大坑地區和平、軍功、民政、東山、大坑、民德、廍子等 7 里之農民;設籍或耕作於虎腳庄社區之農民;產品經農藥殘留檢驗、產銷履歷認證合格或取得有機認證標章;採用不使用化學農藥、殺草劑及施用綜合有機肥為基本原則的自然農法耕作方式
・提供農產品銷售攤位:各市集攤位數不同,詳見內容描述
・申請:需經各市集相關管理單位(如農會、里長、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審核,詳情請洽各市集聯絡人
・- 部分市集需繳納場地清潔費,如台中榮總好農市集每攤 250 元/次
資料來源:https://lohas.taichung.gov.tw/lohas/index.php/blog/2019-05-08-02-47-29/2019-05-08-02-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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