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提供技術士技能檢定相關費用補助,對象包含符合特定資格的個人以及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產業的勞工。補助項目涵蓋學科測試費、術科測試費、報名資格審查費及證照費。申請人須於報名技能檢定時一併提出補助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確保符合資格並順利獲得補助。
・對象(須符合):符合技術士技能檢定報檢資格;於報名時同時提出申請補助
・對象(符合任一):符合「特定對象」資格(詳閱簡章 P.106~113 及附件 24);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產業之勞工,且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勞工相關訓練,並持有受訓證明文件報名技術士技能檢定者
・特定對象補助:學科測試費、術科測試費、報名資格審查費及證照費
・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產業之勞工補助:一次學科測試費、術科測試費、報名資格審查費及證照費
・證照費:160 元
・申請:至承辦單位試務中心現場報名為原則,或網路報名並列印報名書表後郵寄或親送
・📍420305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50號
・符合資格者,請於報名時同時提出申請,否則視同放棄該次補助,不得事後申請;申請人所附補助申請書及資格身分證明文件應完整清晰;報檢人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請求撤回報名、退費、退還術科材料、變更報檢職類、級別或梯次等;報檢人未依規定完成繳費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並不予受理;報檢人所檢附報檢資格證明文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需自負法律責任;同一梯次報檢二個以上職類級別或項目,致類科測試時間或試場相同時,報檢人無法應檢之職類或級別或項目列為缺考,重複報名費用不退費;學科測試採電腦上機以滑鼠點選方式作答,報名前請先行評估自身能力,一旦報名後概不退費;參加學、術科測試時,應檢人禁止隨身攜帶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紀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等進入試場應檢;測試當日如遇有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時,依承辦單位當地縣市政府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測試即停止辦理,測試日期另行再通知;應檢人因住居所在地縣市政府公布停止上班、上課,致無法參加測試者,得於事由發生之日起 1 個月內檢具證明文件向承辦單位申請退費;技術士證及證書不得租借他人使用,違反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技術士證,並註銷其技術士證書;申請檢定資格與規定不合,經查證屬實者,撤銷其報檢資格或學、術科測試成績,並不予發證;報檢人所填寫報名表之各項資料及所附文件均經其本人詳實核對無誤,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需自負法律責任
最高160元
資料來源:https://fyvs.tc.edu.tw/p/412-1085-15183.php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