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動環保志願服務計畫,招募設籍臺中市且年滿 15 歲的居民,參與環境清潔維護、綠美化、環保教育宣導等工作。運用單位會為志工辦理意外保險、提供訓練及出勤餐費。志工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並累積足夠服務時數後,可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並依服務時數獲頒衛生福利部及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的績優獎勵與徽章。
・對象(須符合):設籍臺中市的居民;年滿 15 歲(含)以上;符合衛生福利部當年度「志工意外團體保險」投保年齡資格
・志工意外團體保險
・出勤餐費(含誤餐費)
・增能教育訓練
・志願服務榮譽卡:服務年資滿 3 年且服務時數達 300 小時以上者可申請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及證書:服務時數達 3,000 小時以上者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證書:服務時數達 5,000 小時以上者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證書:服務時數達 8,000 小時以上者
・臺中市志願服務金質徽章、證書及獎品:服務時數達 7,000 小時以上者
・臺中市志願服務銀質徽章、證書及獎品:服務時數達 4,000 小時以上者
・臺中市志願服務銅質徽章、證書及獎品:服務時數達 2,000 小時以上者
・申請:由運用單位定期辦理公開召募作業
・環保志工服勤時不得向需求或協助單位收取酬勞;志願服務證不得冒領、轉借或做其他不當使用;每年應服勤累積達 32 小時以上;違反志願服務法或本計畫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者,應逕予解任
資料來源:https://eoc.taichung.gov.tw/2614867/2615729/2661195/2661648/2729289/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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