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提供116年度C類無形文化資產補助,旨在支持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與管理維護。本補助案的申請對象為臺中市公告登錄之民俗、傳統工藝、傳統表演藝術、口述傳統、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等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者或保存團體,個人提案可委託民間團體或學校提出申請。此外,重要傳統工藝及重要傳統表演藝術的傳習結業藝生亦可提出申請。有意申請者需於2026年6月30日前將計畫書函送至臺中市文化資產處進行初審。
・對象(須符合):申請資格限於臺中市公告登錄之無形文化資產項目之保存者或保存團體;個人提案可委託民間團體、學校
・對象(符合任一):重要傳統工藝傳習結業藝生;重要傳統表演藝術傳習結業藝生
・申請:函送臺中市文化資產處初審
・📍403002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週一至週五 8:00 ~ 17:00 (中午 12:00 ~ 13:00 休息,彈性上下班時間 08:00 ~ 08:30、17:00 ~ 17:30)
即日起至 2026/06/30
資料來源: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information?uid=3&pid=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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