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為推廣文化資產服務,特設立志工服務大隊,招募對文化藝術有興趣、具服務熱忱的民眾加入。志工需年滿 16 歲(未成年須監護人同意),經甄選、訓練合格後正式聘用。志工可享有相關保險、免費參加進修課程及聯誼活動等福利。此外,本處每年會依志工的服務表現、年資及時數頒發多種獎勵,包含績優幹部獎、服務獎、勤習獎、特別貢獻獎,以及服務年資和服務時數的銅牌、銀牌、金牌獎等,表現優異者更有機會被推薦參與其他研習活動或獲頒榮譽志工。
・對象(須符合):年滿 16 歲(18 歲以下須經監護人同意);身心健康;對文化藝術有興趣;富服務熱忱;願意主動學習成長;有責任心;獲得家庭支持;能認同志工隊成立宗旨;嚴守本處規範之民眾;經本處正式聘用;經報名登記、資料審核並面試合格;接受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並通過認證測驗
・相關保險:依志願服務法規定提供
・免費進修課程:依各項研習簡章規定辦理
・免費聯誼活動
・績優幹部獎:頒發獎狀乙只
・服務獎:頒發獎狀乙只
・勤習獎:頒發獎狀乙只
・特別貢獻獎:頒發獎座乙只
・服務年資銅牌獎:服務滿 1 年者頒發
・服務年資銀牌獎:服務滿 3 年者頒發
・服務年資金牌獎:服務滿 5 年者頒發
・服務年資 10 年獎牌:服務滿 10 年者頒發
・服務年資 15 年獎牌:服務滿 15 年者頒發
・服務年資 20 年水晶獎座:服務滿 20 年者頒發
・服務時數銅牌獎:服務時數累計達 800 小時頒發
・服務時數銀牌獎:服務時數累計達 1,500 小時頒發
・服務時數金牌獎:服務時數累計達 2,000 小時頒發,並聘為臺中文化資產處榮譽志工
・申請:每年 4 月前辦理公開招募,經報名登記、資料審核並面試合格後,需接受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通過認證測驗後於年度志工授證典禮中頒發聘書及志願服務證
・📍403002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8:00-17:00 (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彈性上下班時間:08:00~08:30、17:00~17:30)
・志工每年應參加文化資產相關教育訓練、活動或研習達 12 小時
免費
每年 4 月前
資料來源: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archive?uid=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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