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針對學士班學生提供學分抵免服務,讓重考生、轉學生或高中曾修習大學課程並取得學分者,可申請抵免已修習及格的必修、選修或通識科目。此舉旨在避免學生重複修課,節省學習時間。申請者需在指定期間內透過線上系統辦理,並提交原校成績單等文件。抵免學分數原則上限 50 學分,若抵免學分達 50 學分以上,甚至可申請編入適當年級。此項服務有助於學生更彈性地規劃學業進程。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於入學前曾於本校、其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專科學校、中央研究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校修習及格科目,或已取得相關機構先修科目之學分證明或考試及格證明;欲抵免科目為現就讀學系規定之必修、選修或通識科目;申請抵免之專業科目,入學本校前修習及格未超過 10 年(例:111 學年度入學者,得辦理抵免之科目為 101 學年度(含)以後修習及格之科目)
・學分抵免:核准抵免學分數以 50 學分為限(特殊情形經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提高編入年級:核准抵免之總學分數達 50 學分(含)以上者,得申請編入適當年級(限入學當學期辦理,且至少須修業一學年)
・申請:線上申請(至臺大首頁/點選左上角『新生』/學士班/,再點選『學分抵免申請』進入系統),並將原肄(畢)業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寄(送)達所屬學系
・📍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教務處課務組)
・- 學分抵免以課程內容相近、學分相同之科目抵免為原則
2022/08/09 ~ 2022/08/17
資料來源:https://www.bime.ntu.edu.tw/News_n_170285_sms_103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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