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為提升縣內青年社團的發展能量,特別推出「115年度青年社團發展補助計畫」。這項計畫旨在補助雲林縣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的學生社團,辦理與青年發展相關的活動,以增進在地青年的凝聚力與合作力。符合資格的學生社團,每案最高可獲得 20,000 元的補助,且補助金額不超過該案總支出經費的 80 %。申請方式為社團透過所屬學校,於活動日 14 個工作天前將相關文件函送至雲林縣政府。
・對象(須符合):本縣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社團;申請案件須經所屬學校檢具相關文件函送雲林縣政府提出申請;辦理具青年多元發展,並與申請補助社團宗旨或類型相關之人才培力、公開競技、公共展演及議題倡導等課程與活動;活動地點以本縣為原則
・青年社團發展活動補助:不超過該案總支出經費 80 %,且每案最高以 20,000 元為限
・補助內容:人才培力、公開競技、公共展演及議題倡導等課程與活動
・申請:學生社團須經所屬學校檢具相關文件於活動日 14 個工作天前函送雲林縣政府提出申請
・📍640152 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 (教師研習中心五樓)
・獲補助單位之所有相關文宣資料,應於適當位置標示「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字樣;補助經費如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不合規定之支出,經審核剔除後,受補助者應於文到十五日內提出申復,未依限申復或申復未獲同意者,應即繳回該項剔除經費;補助經費所產生之利息應全部繳回;申請案件既經核定,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變更,符合變更情形者,應於活動執行前七日函報本府同意變更計畫始得執行
最高2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11/30 或經費用罄止
資料來源:https://family.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954&sms=9465&s=57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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