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優秀原住民學生,提供學業及特殊才藝獎學金。申請對象須具原住民身分,且前一學期無小過以上處分,並未領取其他政府機關發放的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學業獎學金依學制不同,設有成績門檻及不同獎勵金額;特殊才藝獎學金則依全國性競賽獲獎名次或團體賽人數核發。學生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及主管機關審核後彙報承辦學校。
・對象(須符合):具原住民身分;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學業優秀獎學金(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每人每學期 5,000 元。條件: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 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學業優秀獎學金(國民中學階段):每人每學期 3,000 元。條件: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學業優秀獎學金(國民小學階段):每人每學期 2,000 元。條件: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學業優秀獎學金(雲林縣第2學期錄取名額):國小 17 名,國中 9 名,高中職 2 名
・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第1名 10,000 元(特優、冠軍、金牌);第2名 8,000 元(優等、優勝、亞軍、銀牌);第3名 5,000 元(甲等、季軍、銅牌);第4至6名或佳作 3,000 元。條件: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且獎狀主辦單位需為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
・團體賽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競賽成隊人數 2 ~ 10 人,個人獎學金 5,000 元;競賽成隊人數 11 ~ 20 人,個人獎學金 2,500 元;競賽成隊人數 21 ~ 30 人,個人獎學金 2,000 元;競賽成隊人數 31 人以上,個人獎學金 1,500 元。條件: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團體才藝競賽獲獎,獲團體獎前3名,且獎狀主辦單位需為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
・申請:學生應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後彙報主管機關複審,再由主管機關報送承辦學校(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彙整
・📍640-2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且個人賽及團體賽均不得重複申請,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最高1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3-25
資料來源:https://education.ylc.edu.tw/News_Content.aspx?n=101460&s=36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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