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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

居住生活 高雄市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提供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旨在提升市民居家防火安全。補助對象涵蓋高雄市內符合消防法規定的住宅場所,並針對低收入戶、獨居老人、身心障礙者、蝸居戶及原住民族地區等特定族群提供更足量的補助。申請人可透過線上系統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即可至指定消防分隊領取偵煙式或定溫式住警器,並需自行安裝及維護。
・對象(須符合):住宅場所符合消防法第6條第5項所定,非屬《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者;申請地址未曾向高雄市政府申請補助「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申請人於該地址有居住事實
・對象(符合任一):總樓高 5 層以下之透天厝、公寓、平房住宅(類型一);大樓 1 樓店鋪供住宅使用場所,如假透天住宅(類型二);總樓高 6 層以上之公寓大廈(78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建造執照者),包含住戶端或共用部分梯間(類型三);本府民政局列冊未立案宗教場所(有供人居住或留宿者);其他住宅式宮廟
・偵煙式住警器(類型一、類型二建築物之一般戶):補助 1 顆
・偵煙式住警器(類型一、類型二建築物之社會局列冊低收入戶、社會局列冊獨居老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蝸居戶、原住民族地區住宅):補助 2 顆或足量偵煙式住警器需求數量
・偵煙式住警器(類型三建築物住戶端專有部分):每門牌補助 1 顆
・偵煙式住警器(類型三建築物共用部分梯間):有供住宅使用之樓層(避難層除外)每梯之梯間每層補助 1 顆
・定溫式住警器(本府民政局列冊未立案宗教場所或其他住宅式宮廟):每戶補助 1 顆
・申請:線上申請,審核通過後至轄區分隊領取
・📍806027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星期一~星期五 8:00~12:00 13:30~17:30
・除本市列冊獨居長者、低收入戶外,本補助每門牌限補助 1 次,不重複補助;申請後 7 個上班日內通知審核結果;經電話聯繫 3 日以上無人應答,或通知後逾 14 日未領取,視為申請無效;補助之住警器為偵煙型,建議裝設於寢室、樓梯間、客廳等平時無煙霧產生之居室;線上申請超過 10 日未收到通知,請直接撥打轄區分隊電話或火災預防科電話詢問;領回後 3 日內自行安裝,不得贈送、轉賣,並負擔日後維修保養責任;裝設後定期(每月)自行實施測試、清潔、檢查固定及更換電池

資料來源:https://fdkc.kcg.gov.tw/Vote.aspx?n=EF96804E2B07ADAF&sms=75F36E67BE72F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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