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提供檢舉貪瀆獎金,鼓勵民眾或機關員工舉發公務員涉及貪污瀆職案件。只要檢舉人在被檢舉人罪行未發覺前向政風機構檢舉,且經法院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判決有罪,受理的政風機構便會協助向法務部申請獎金。此獎金旨在獎勵揭發不法行為,維護廉政風氣。
・對象(須符合):檢舉人於被檢舉人所犯貪污瀆職罪行未發覺前,向政風機構檢舉;經法院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第4條各款所列之罪判決有罪者
・檢舉獎金: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予以獎勵
・申請:向政風機構檢舉,並由受理之政風機構檢具相關資料向法務部申請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1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資料來源:https://csed.tycg.gov.tw/cp.aspx?n=2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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