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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促進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

財經金融 雲林縣 期限 2023-09-05 已過期

【內容簡介】

・雲林縣政府制定「雲林縣促進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旨在鼓勵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本自治條例提供參與重大公共建設的民間機構,在興建或營運期間,可享有土地地價稅十年免徵、房屋稅十年減徵 50 %,以及不動產取得時的契稅免徵等優惠。申請者需檢具相關文件向雲林縣稅務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民間機構參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所稱之重大公共建設;土地或房屋經主辦機關核定供直接使用;納稅義務人
・地價稅:經核准後免徵 10 年
・房屋稅:經核准後減徵 50 %,為期 10 年
・契稅:不動產取得時免徵
・申請: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依規定向雲林縣稅務局申請
・同一地號或建號之土地或房屋,若僅部分符合規定,得依符合部分之使用面積比率計算減免;免徵或減徵期間屆滿前,若移轉第三人繼續興建或營運,仍准予免徵或減徵至期滿為止;減免原因消滅時,納稅義務人應即向稅務局申報,自次年或次月恢復徵收

【期間】

地價稅:每年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提出申請;房屋稅:減徵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提出申請;契稅:申報契稅時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general.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1481&sms=16780&s=42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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