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供三峽及新店溪洲兩處原住民族聚會所,並針對符合資格的機關、學校及立案民間團體提供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的減免或免收優惠。這些聚會所旨在推動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福利服務及經濟產業發展,提供日間托老、兒童課後照顧、族語教學、文化祭典及公共議題討論等空間。申請單位若舉辦原住民族文化、學術、教育或公益性質的非營利活動,經審查核准後,可依規定享有費用全免或減半的優惠。
・對象(須符合):申請使用新北市原住民族聚會所;舉辦活動經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審查核准;舉辦活動以非營利為目的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人為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里辦公處,且舉辦原住民族文化、學術或教育性活動;申請人為政府機關、學校、立案之民間團體,且舉辦原住民族文化相關活動;申請人為政府機關、學校、立案之民間團體,且舉辦無涉營利行為之公益、學術性或教育性活動
・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里辦公處舉辦原住民族文化、學術或教育性活動,可免收
・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政府機關、學校、立案之民間團體舉辦原住民族文化相關活動,可免收
・場地使用費:政府機關、學校、立案之民間團體舉辦無涉營利行為之公益、學術性或教育性活動,可減半收取
・申請:應於使用期日前 10 日填妥場地使用申請表,向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申請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26 樓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 13:30 ~ 17:30
・- 聚會所開放時間為每日 08:00 ~ 21:00,春節期間、災害停止上班期間及場地維護期間為休館日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ipb.ntpc.gov.tw/infor_detail.php?p_id=2&id=249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