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提供醫療費用減免。凡符合資格者,於高雄市各區衛生所辦理行政相驗費(含驗屍費及死亡證明書費)或桃源、茂林、那瑪屍質及死亡證明書晷區行政相驗費時,可免除相關費用。此項福利旨在減輕經濟弱勢家庭在特定醫療服務上的負擔。
・對象(須符合):申請行政相驗費(含驗屍費及死亡證明書費)或桃源、茂林、那瑪屍質及死亡證明書晷區行政相驗費
・對象(符合任一):具低收入戶資格;具中低收入戶資格
・行政相驗費(含驗屍費及死亡證明書費):免收
・桃源、茂林、那瑪屍質及死亡證明書晷區行政相驗費(含驗):免收
・申請:請洽高雄市各區衛生所辦理
・📍84654 高雄市杉林區山仙路93巷2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此收費標準以「高雄市各區衛生所自費或健保不給付項目醫療收費標準表」為主,並優先參照「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市立醫院醫療收費標準表」,未規範項目再依「高雄市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表」酌予減收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sli.kcg.gov.tw/cp.aspx?n=C090EEF3041061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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