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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尋職簽證

財經金融 全台

【內容簡介】

・國家發展委員會為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工作,提供尋職簽證,讓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能在臺灣停留最長 6 個月,以尋找專業工作、認識臺灣文化與社會環境。此簽證效期 3 個月,可多次入國,每次停留期限最長 6 個月。申請者需向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詳細手續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
・對象(須符合):外國專業人才;擬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須長期尋職者
・尋職簽證:3 個月有效期限、多次入國、停留期限 6 個月,總停留期限最長為 6 個月
・申請:請向駐外館處申請,詳細手續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外籍人士來臺尋職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
・📍100223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

資料來源: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cp.aspx?n=77EADC52E959D9CC&s=55306372EACC4F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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