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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就業金卡法律領域資格

財經金融 全台

【內容簡介】

・臺灣就業金卡辦公室提供「臺灣就業金卡」的法律領域資格申請。這張金卡結合了開放式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及外僑居留證,旨在吸引具備特定專業技能的外國人才來臺工作。申請者需持有中華民國律師執照或外國法事務律師許可,並符合薪資門檻、學術或法律相關高階職位、或經律師公會推薦等其中一項條件。
・對象(須符合):需提供中華民國律師執照或中華民國外國法事務律師許可;外國法事務律師須於取得許可後 6 個月內加入律師公會
・對象(符合任一):曾或現任職於國內外,且最近一個月薪資達 160,000 元以上;曾或現任職於國外大學擔任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或研究機構擔任研究員、副研究員或助理研究員;在法律事務所或公司擔任法律相關之執行職位或以上;經全國律師聯合會或所屬地方律師公會推薦
・臺灣就業金卡:結合開放式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及外僑居留證
・申請:請參考相關申請辦法
・外國法事務律師若違反律師法規定,未於取得許可後 6 個月內加入律師公會,其許可將依律師法第 124 條撤銷

資料來源:https://goldcard.nat.gov.tw/en/qualification/field-of-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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