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福利旨在協助符合資格的外國專業人才及就業金卡持有人,申請在台灣的永久居留證(APRC)。申請人需滿足特定的居留年限(例如 3 或 5 年,且每年在台居留超過 183 天)、年滿 20 歲、品行良好,並具備足夠的資產或技能。就業金卡持有人若在台灣取得學位或達到高收入標準,可縮短居留年限。申請核准後,將取得永久居留資格,但就業金卡會自動註銷。申請人需向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中心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審核時間約 14 個工作天。
・對象(須符合):年滿 20 歲(含)以上;品行良好;具備足夠資產或技能足以自立;符合國家利益;滿足以下任一居留條件:;以就業金卡身分在台灣連續居留 3 年(含)以上,且每年平均居留 183 天(含)以上;以外國專業人才身分在台灣合法連續居留至少 5 年,且每年平均居留 183 天(含)以上;以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身分在台灣合法連續居留至少 3 年,且每年平均居留 183 天(含)以上;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或子女,在台灣合法居留 10 年(含)以上,且每年實際居留台灣 183 天(含)以上達 5 年;為已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專業人才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 20 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在台灣合法連續居留 5 年,且每年在台灣居留 183 天(含)以上;為已取得永久居留之就業金卡持有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 20 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在該就業金卡持有人取得永久居留後,再連續居留至少 3 年,且每年平均居留 183 天(含)以上
・申請:向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中心臨櫃辦理;申請人於境外者,須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授權書,並委託在台代理人辦理
・- 申請永久居留核准後,就業金卡將自動註銷
資料來源:https://goldcard.nat.gov.tw/en/tags/aprc/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