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林區管理處為鼓勵民眾共同參與森林保護工作,特別設立檢舉獎金制度。只要民眾舉發違反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的犯罪案件,經查證屬實,即可依「從速」及「從簡」原則獲得獎金。此舉旨在建立機關與民眾的信任關係,提高民眾舉發意願與正確率,有效打擊盜伐濫墾等不法行為,共同維護珍貴的森林資源。
・對象(須符合):接獲民眾舉發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之犯罪案件者
・檢舉獎金:依「從速」及「從簡」原則核發,金額未明列
・申請:民眾可透過「山老鼠雷達站」行動通報平台即時傳輸影像、照片、時間及地點等相關資訊進行通報,或直接舉發
・📍900006 屏東縣屏東市民興路39號
資料來源:https://pingtung.forest.gov.tw/prot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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