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為肯定其質借客戶及其子女的努力,並關懷面臨生活壓力的家庭,特別設立「祝福金」計畫。此計畫提供多種補助類別,包括學業成績優良或進步的學生、求職成功者、完成職業訓練者、取得重大傷病證明者,以及育有未滿 2 歲新生兒的家庭。獎勵金額從 1,000 元至 3,000 元不等,旨在減輕客戶的經濟負擔。符合資格的質借客戶可於指定申請期間內,攜帶相關文件至臺北市動產質借處各分處辦理申請。
・對象(須符合):凡臺北市動產質借處之質借客戶;自規定開始申請日起算前 6 個月累計質借金額平均每月達 30,000 元以上
・對象(符合任一):**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就讀公立國中,學業成績達 80 分以上,德行評量達 80 分、甲等或相當甲等以上;**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就讀高中職 (含五專 1~3 年級),學業成績達 75 分以上,德行評量達 80 分、甲等或相當甲等以上;**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就讀大專院校 (含五專 4~5 年級及四技二專,不含研究所),學業成績達 80 分以上,德行評量達 80 分、甲等或相當甲等以上;**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如成績單無數據登錄,學科成績得參採三分之二以上評列甲等或相當甲等以上;**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如成績單無數據登錄,德行評量文字描述須無負面性質評述;**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申請人無申請延畢,或因轉學、轉系、重考、留級、重修等情形,於同一學制重複就讀年級,或畢業後再考入相同學制學校就讀之情形;**學業成績進步祝福金**:就讀國、高中及大專院校,前一學年第 2 學期平均成績較第 1 學期平均成績增加 3 分以上;**學業成績進步祝福金**:如成績單無數據登錄,以前一學年第 2 學期學科成績評列甲等或相當甲等以上之科目數,較第 1 學期學科成績評列甲等或相當甲等以上之科目數增加 1/3;**學業成績進步祝福金**:德行評量達 80 分、甲等或相當甲等以上;如成績單無數據登錄,則得參採其文字描述須無負面性質評述;**學業成績進步祝福金**:申請人無申請延畢,或因轉學、轉系、重考、留級、重修等情形,於同一學制重複就讀年級,或畢業後再考入相同學制學校就讀之情形;**求職成功祝福金**:本人經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轉介求職成功,且自領取第 1 個月薪資日起算 6 個月內提出申請;**職訓結訓祝福金**:本人參加政府機關設立之職業訓練機構 (或其委訓機構) 職業訓練結訓,且自結訓 (業) 證書核發日起 6 個月內提出申請;**康復祝福金**:本人取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新生兒祝福金**:本人育有未滿 2 歲之新生兒,且新生兒已完成初設戶籍登記;**新生兒祝福金**:具下列各款身分之一:新生兒之父或母;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其生父;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辦理結婚登記者,配偶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並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該養父或養母視為新生兒之父或母;新生兒之父母均死亡或行方不明,其監護人
・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 (國中):每學期 15 名,每名 1,000 元
・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 (高中職):每學期 40 名,每名 2,000 元
・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 (大專院校):每學期 90 名,每名 3,000 元
・學業成績進步祝福金 (國、高中及大專院校):每年共 3 名,每名 1,000 元
・求職成功祝福金:每年共 89 名 (與職訓、康復、新生兒祝福金共用名額),每名 3,000 元
・職訓結訓祝福金:每年共 89 名 (與求職、康復、新生兒祝福金共用名額),每名 3,000 元
・康復祝福金:每年共 89 名 (與求職、職訓、新生兒祝福金共用名額),每名 3,000 元
・新生兒祝福金:每年共 89 名 (與求職、職訓、康復祝福金共用名額),每名 3,000 元
・申請:請於申請時間內至臺北市動產質借處各分處辦理申請
・📍104001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號6樓
・- 郵寄送件者應檢附成績單正本、本人與子女身分證影本或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列印件、本人或子女之存摺影本,寄件郵戳須於申請時間內
最高3,000元
即日起至 2026/12/10
資料來源:https://op.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304F7002B7C31D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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