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點規範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社團活動及寒暑假育樂營,旨在豐富學生學習經驗、發展多元才能。活動對象主要為學校附設幼兒園幼兒、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及教職員工子女,若有缺額亦開放本市其他學校學生參加。學校辦理社團活動應依學生意願自由參加,並以非營利、成本均攤、明細公開為原則。特別的是,社團經費可用於酌減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單親、清寒、高風險家庭、中輟及高關懷學生的活動費用,以確保弱勢學生也能參與。
・對象(須符合):參加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之課後社團活動
・對象(符合任一):持有證明之低收入戶學生;持有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單親家庭學生;清寒家庭學生;高風險家庭學生;中輟學生;高關懷學生
・課後社團活動費用減免:經費得支付酌減持有證明之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學生或單親、清寒、高風險家庭、中輟及高關懷學生之費用
・申請:請洽各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社團活動之承辦單位
・課後社團活動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其經費收支採零利潤、成本均攤、明細公開化等原則
資料來源:https://camp.kh.edu.tw/news/detail/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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