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為鼓勵學生參與教學輔助工作,設有教學助理獎勵金制度。凡符合資格的在學學生,包括學士、碩士及博士生,可申請擔任教學助理,協助課程運作並獲得每月獎勵金。獎勵金金額依學位層級而異,博士生每月最高 10,000 元,碩士生最高 7,500 元,學士生最高 6,000 元,傑出教學助理可獲更高額度。申請者須完成相關資格認證研習,且不得同時修習所輔助的課程。獎勵金按月發放,每學期最長可領取五個月。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在學學生;完成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或院系自辦教學助理資格認證研習;未同時修習擬擔任教學助理之課程
・教學助理獎勵金:博士生每月 8,000 ~ 10,000 元
・教學助理獎勵金:碩士生每月 6,000 ~ 7,500 元
・教學助理獎勵金:學士生每月 4,000 ~ 6,000 元
・日本語文學系教學助理獎勵金:碩士生每月 6,000 元(曾獲選傑出 TA 者 7,000 元)
・日本語文學系教學助理獎勵金:大學生每月 5,000 元(曾獲選傑出 TA 者 6,000 元)
・同一學期至多擔任 2 門課程或 1 門課程 2 個班次之教學助理,獎勵金以 2 倍計之
・申請:請洽各教學單位或授課教師
・📍106319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人文館4樓433室
・聘期未足月者,當月之獎勵金依實際工作時數及契約所定平均時薪標準支給;每月工作時數以 40 小時為上限,且每小時平均薪資不得低於行政院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
最高1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japan.ntu.edu.tw/ch/curriculum.php?pag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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