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園藝暨景觀學系為鼓勵學生在學期間的優異表現,特設學生成績優異獎勵辦法。此獎勵分為「績優獎」與「榮譽獎」兩種。績優獎旨在表揚學期成績優異的學生,大學部學生需在正常修業期間內,學期修課達一定學分,且平均成績(扣除通識及體育後)達到 GPA 3.76 或百分制 85 分以上,並名列全班前 10 名。榮譽獎則頒發給學業總平均名列前 10 %的優秀大學部畢業生,或在學期間有 SCI/SSCI 期刊論文發表的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所有獲獎學生將由系上公開表揚並頒發獎狀,以資鼓勵。評審工作由系學生事務委員會負責,績優獎評審於次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完成,榮譽獎評審則於畢業典禮前兩週完成。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園藝暨景觀學系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在學正常修業期間(大學部四年),且學期修課不得少於 15 學分(修業至最高年級,不得少於 9 學分),且平均成績等第積分平均 GPA 達 3.38(或百分制學業平均成績達 80 分)以上,且刪除通識(含基本能力課程)及體育成績後再行平均,所得平均成績,大學部學生等第積分平均 GPA 達 3.76(或百分制學業平均成績達 85 分)以上,且成績名列全班前 10 名;大學部學生在正常修業期限內前七個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該班同學最優前 10 %內,且各項表現均極優異;大學部學生與碩士班研究生(含已畢業同學)在學期間之研究成果至少一篇,博士班學生兩篇,以其指導教授為聯絡作者投稿 SCI 或 SSCI 期刊被接受發表
・國立臺灣大學園藝學系成績優良獎(績優獎):頒發獎狀乙紙
・國立臺灣大學園藝學系畢業榮譽獎(榮譽獎):頒發獎狀乙紙
・申請:由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負責評審
・📍(106)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獲獎同學由本系公開表揚
資料來源:https://www.hort.ntu.edu.tw/web/course/course.jsp?cp_no=CP155618702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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