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協助中小企業及自營作業者防止職業危害,特別推出改善安全衛生設施與器具及防護具補助計畫,其中包含戶外高溫作業危害補助。本計畫旨在鼓勵申請者改善工作環境,有效保障工作者安全。補助對象為接受工作環境輔導改善或加入安全衛生家族,且符合特定規模的中小企業或自營作業者。補助項目涵蓋設施、器具及各類防護具,依購置金額和類型提供不同比例的補助,單一項目最高補助 100,000 元,每年總補助金額上限為 200,000 元。申請者需於完成改善後,檢附相關文件向職安署委託的專業機構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接受工作環境輔導改善或加入安全衛生家族;已設置安裝之補助項目,未接受政府機關補助;未曾依本要點申請同一工作場所之相同補助項目
・對象(符合任一):依法設立取得工廠、公司、商業、農場、畜牧場、林場、茶場、漁業登記證明之 100 人以下中小企業;已辦理稅籍登記及投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之自營作業者
・設施與器具及防護具補助:購置金額在 60,000 元以下者,最多補助 80 %;超過 60,000 元之部分,最多補助 50 %;同一種設施補助項目購置金額不超過 100,000 元
・個人防護具(呼吸防護具、背負式安全帶、安全帽、防護衣、防護手套、防切割穿刺手套、安全鞋、反光背心、護目鏡、鋼筋護套)補助:最多補助申請金額 80 %,且同一種防護具不超過 30,000 元
・戶外高溫作業防護具補助(中小企業 10 人以下及自營作業者):最多補助申請金額 80 %,且不超過 30,000 元
・戶外高溫作業防護具補助(中小企業 11 人至 50 人):最多補助申請金額 50 %,且不超過 50,000 元
・同一申請補助者補助總金額:每年合計不超過 200,000 元
・個人防護具合計:不超過 50,000 元
・申請:向職安署委託之非營利機構(專業機構)提出申請,以郵戳或送達日期為憑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2樓
・🕒周一至周五 09:00至17:30(例假日除外)
・申請案依送達先後順序辦理,至年度經費用罄時即停止受理;中小企業 30 人以下或自營作業者為優先補助對象;115 年度申請踴躍,將依序以小微型企業及自營作業者為優先補助對象;受補助項目除個人防護具等消耗品外,應保持其效能至少 3 年;個人防護具之領用情形資料應保存至少 1 年
最高200,000元
2025/11/01 ~ 2026/10/31
資料來源:https://sh168.osha.gov.tw/Content/Info/NewsDetail?id=1232&q=Index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