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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嘉義市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暨獎勵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

財經金融 嘉義市 期限 2026-11-30

【內容簡介】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出「115年度嘉義市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鼓勵民眾在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以推動綠能發展。凡於嘉義市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並於 2025/01/01 起取得設備登記文件者,即可申請獎勵金。獎勵金依裝置容量計算,一般設置每瓩可獲 3,000 元,最高 30 萬元;若採自發自用餘電躉售並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ATS),每瓩可獲 20,000 元,最高 200 萬元。此外,針對新取得設備登記案,另有每瓩 2,000 元的加碼獎勵,最高 20,000 元。申請期間為 2026/02/03 至 2026/11/30,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嘉義市政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取得設備登記文件者,或依管理辦法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全數更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且依同條第 2 項規定取得主管機關備查文件者;於嘉義市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 2025/01/01 起取得設備登記文件(依發文日期為準)
・第一部分獎勵金:於建築頂層面積 1,000 平方公尺以下之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依裝置容量每瓩 3,000 元,單一幢建築物累計獎勵金額不得逾 300,000 元
・第一部分加碼獎勵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採併接於自設內線用電系統並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ATS),且用電方式採自發自用餘電躉售者,每瓩 20,000 元,單一棟建築物累計獎勵金額不得逾 2,000,000 元
・第二部分加碼獎勵金:針對新取得設備登記案,依裝置容量每瓩 2,000 元,最高 20,000 元
・申請:向嘉義市政府申請核撥獎勵款
・📍嘉義市吳鳳北路184號5樓
・🕒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申請人自取得核准撥付獎勵款項後 2 年內,應配合本府辦理觀摩活動或巡查,且非經本府同意不得轉讓該領有獎勵款項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00元

【期間】

2026/02/03 ~ 2026/11/30

資料來源:https://epb.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12643&sms=14642&s=93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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