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推動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表揚在職專任合格教師。凡至每年 7 月底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滿 10、20、30 或 40 年,且成績優良者,將於每年教師節前獲頒獎金。獎金依服務年資從 4,000 元至 10,000 元不等,由教育部撥款至教師帳戶。服務滿 40 年的教師,更將受邀參加全國表揚大會,接受總統及教育部長致贈禮品。
・對象(須符合):在職專任合格教師;至每年 7 月底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 10、20、30、40 年;成績優良
・服務屆滿 10 年獎金:4,000 元
・服務屆滿 20 年獎金:6,000 元
・服務屆滿 30 年獎金:8,000 元
・服務屆滿 40 年獎金:10,000 元
・服務滿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受邀參加教育部舉辦之全國資深優良教師表揚大會,接受總統及教育部長致贈禮品
・獎金由出納組直接撥款入戶
最高1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facultyhandbook.ntu.edu.tw/07-8-RecognizingOutstandingTeache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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