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為提升志願服務品質及強化志工組織功能,招募對客家事務有興趣的志願服務人員。志工經申請、面談及為期 2 個月的職前訓練並通過考核後,可獲得交通補助費、團體意外保險及因公傷病慰問金。此外,委員會也設有志工獎勵制度,依服務時數或年資頒發服務獎、資深榮譽獎及特別獎等,並推薦優良志工參與各項表揚。志工亦可參加委員會舉辦的各項聯誼活動。
・對象(須符合):對客家事務有興趣;能遵守值勤時間與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相關規定;經申請、面談及職前訓練 2 個月,通過考核後,獲發本會「志工聘書」、「志工服務背心」及「識別証」
・交通補助費:以班次為單位核發,同一天於同一地點連續值勤 2 班次者,仍核發 1 次,新任志工職前訓練期間亦同
・團體意外事故保險
・因公傷病慰問金
・服務獎:服務時數達 300 小時、500 小時、1000 小時及 3000 小時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者,頒發獎狀(座)乙紙及獎品乙份
・資深榮譽獎:服務年資連續滿 5 年、10 年、15 年及 20 年者,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
・特別獎:特殊或優良事蹟殊勘獎勵者,頒發獎狀乙紙
・推薦參加各項表揚
・參加本會辦理之各項聯誼活動
・申請: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招募甄選,經申請、面談及職前訓練 2 個月,通過考核後任用
・📍807025 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志工每年應接受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予以續聘,一年一聘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chakcg.kcg.gov.tw/cp.aspx?n=90927663C91DA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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