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修正案針對年滿 70 歲的汽車駕駛人,若違反特定道路交通管理規定並經公路監理機關舉發勸導,可在三個月內完成換發新式駕駛執照或自願繳回駕照,即可免除相關罰則。此措施旨在鼓勵高齡駕駛人主動檢視自身駕駛能力,或選擇停止駕駛,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同時提供彈性處理空間。
・對象(須符合):年滿 70 歲的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經公路監理機關寄發通知施以勸導;於收到勸導通知後三個月內完成換發新式駕駛執照或自願繳回駕駛執照
・免予處罰:年滿 70 歲汽車駕駛人違反特定交通法規,經勸導後於三個月內換發新照或繳回駕照者,可免除罰則
自 2026/05/31 施行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5832&log=detailLog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