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宜蘭縣舉發違反消防法第十五條案件獎勵辦法

綜合津貼 宜蘭縣

【內容簡介】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提供獎勵金,鼓勵民眾舉發違反消防法第十五條關於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或搬運的嚴重違規行為。舉發人可以是職務涉及相關場所的工作者,或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用戶及其員工。經查證屬實並處以罰鍰後,舉發人可獲得罰鍰金額實際收入的 5 %獎勵金;若舉發人現為或曾為被舉發人的受僱人,獎勵金比例則提高至 20 %。申請人需檢附相關資料向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提出舉發,獎勵金原則上每半年發給一次。
・對象(須符合):舉發違反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之行為,且屬嚴重違規情形者;職務涉及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場所之工作者,或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用戶及其員工
・獎勵金:罰鍰金額實際收入 5 %
・獎勵金(舉發人現為或曾為被舉發人之受僱人):罰鍰金額實際收入 20 %
・申請:書面、言詞、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提出
・📍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獎勵金發給比例得依財務特性或預算審查結果調整;獎勵金預算編列以前一年度實收罰鍰總金額 5 %為上限;年度預算用罄後仍可依規定辦理預算編列,調整發給頻率及方式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glrslaw.e-land.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48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