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提供檔案應用服務,讓民眾或團體可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政府檔案。此服務一般需支付相關費用,但針對政治檔案中曾受公權力侵害的當事人及其繼承人,申請其所涉案件的政治檔案時,可免除閱覽、抄錄費用,並享有一次複製費、耗材費、郵遞費及處理費的免收優惠。申請人需填寫檔案應用申請書並備妥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向承辦機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需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或以書面載明相關事項;申請人需出示審核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申請內容為政治檔案中遭逮捕、調查、偵查、起訴、通緝、審判、執行或其他受公權力侵害之人(檔案當事人)所涉案件之政治檔案;申請人為檔案當事人本人,或檔案當事人死亡時,為其配偶或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各款所定繼承人
・政治檔案當事人及其繼承人申請其所涉案件之政治檔案閱覽、抄錄:免收費用
・政治檔案當事人及其繼承人申請其所涉案件之政治檔案複製:免收一次複製費、耗材費、郵遞費及處理費
・閱覽、抄錄機關檔案:每 2 小時 20 元
・複製紙張檔案(B4 尺寸以下):每頁 2 元(彩色複印以黑白複製收費標準 5 倍計價)
・複製紙張檔案(A3 尺寸):每頁 3 元(彩色複印以黑白複製收費標準 5 倍計價)
・複製圖像檔(解析度 200dpi 以下):每幅 10 元
・複製圖像檔(解析度 201dpi 以上):每幅 25 元
・複製照片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下):每幅 15 元
・複製照片檔(解析度 301dpi 以上):每幅 30 元
・複製大圖(解析度 300dpi 以下):換算成 A3 幅數,每幅 50 元
・複製大圖(解析度 301dpi 以上):換算成 A3 幅數,每幅 70 元
・複製微縮片圖像檔(解析度 200dpi 以下):每幅 20 元
・複製微縮片圖像檔(解析度 201dpi 以上):每幅 40 元
・複製錄音帶影音檔(1 小時以內):每卷 210 元
・複製錄音帶影音檔(2 小時以內):每卷 405 元
・複製錄音帶影音檔(3 小時以內):每卷 605 元
・複製錄音帶影音檔(超過 3 小時):每超過 1 小時加收 160 元,不足 1 小時以 1 小時計算
・複製錄影帶影音檔(1 小時以內):每卷 300 元
・複製錄影帶影音檔(2 小時以內):每卷 500 元
・複製錄影帶影音檔(3 小時以內):每卷 750 元
・複製錄影帶影音檔(超過 3 小時):每超過 1 小時加收 250 元,不足 1 小時以 1 小時計算
・複製電子檔案(圖像檔解析度 200dpi 以下):換算成 A4 幅數,每幅 2 元
・複製電子檔案(圖像檔解析度 201dpi 以上):換算成 A4 幅數,每幅 6 元
・複製電子檔案(影音檔 1 小時以內):155 元
・複製電子檔案(影音檔 2 小時以內):255 元
・複製電子檔案(影音檔 3 小時以內):390 元
・複製電子檔案(影音檔超過 3 小時):每超過 1 小時加收 100 元,不足 1 小時以 1 小時計算
・郵遞服務:郵遞費以實支數額計算,每次加收處理費 50 元
・申請:書面通訊方式送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或東興辦公室
・📍林森辦公室 701017 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 418 號、東興辦公室 730213 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 163 號
・申請案件不合規定或資料不全者,經通知後需於 7 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得駁回申請。應用檔案應遵守相關注意事項,不得有添註、塗改、污損檔案等行為,違者得停止應用,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偵辦。應用檔案而侵害第三人著作權或隱私權等權益時,由申請人自負責任。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health.tainan.gov.tw/page.asp?orcaid=B4984877-A31B-4C49-AD87-8C56F828A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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