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重申「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自 2026 年 (115 年度) 起,將不再接受無稅籍或未保存登記建物的新案申請,包括頂樓加蓋等未合法登記的建物。此規定旨在確保租屋安全與合法性。然而,若在 2025 年 (114 年度) 已核定並符合資格的租金補貼戶,可於同一租賃地址續領補貼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國土管理署亦提供相關連結,協助學生查詢建物資料及包租代管資訊,以利選擇安全有保障的租屋標的。
・對象(須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租賃房屋應具房屋稅籍且已保存登記或已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適用於 2026 年度起之新案申請及補貼期間變更租賃地址者)
・申請:請參考國土管理署本專案計畫申請頁面(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
・本公告為教育部轉知國土管理署重申之規定,主要說明 2026 年度起租金補貼新案申請之建物限制
即日起至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phmhs.phc.edu.tw/Content/Mnewsdetail.aspx?nsid=11926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