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正在遴選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高級中等學校的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與安置工作,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此職位開放給學校編制內的正式教師申請,申請者需具備特殊教育經驗及相關專業知能。獲選者將享有減授教學節數、聘任期間年資可採計為校長或主任甄選的資績評分,以及比照行政職教師的休假、休假補助與未休假加班費等權益。聘期為一年,自 2026/08/01 至 2027/07/31,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6/06/02。
・對象(須符合):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具備文書處理及基本電腦軟體應用能力;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經驗;具備鑑定安置相關專業知能;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
・遴選名額:3 人
・減授全部基本教學節數,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
・聘任期間之年資,比照學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採計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甄選之資績評分
・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行政職務之規定,支給休假、休假補助及未休假加班費
・申請:向本部承辦單位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報名,或掛號郵寄至本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郵寄地址:511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306號,信封上請註明「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文件」,以郵戳為憑
・📍511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306號,信封上請註明「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文件」,以郵戳為憑
・逾期或資料不完整者,恕不受理;專業工作人員於任期間,有違反法令、重大缺失或不適任情形者,本部得解聘或改派,不受任期限制;應參與與其任務相關之專業提升研習;應出席本部所指派之相關中心及聯繫會議;應遵守保密義務,對於個人資料或機密案件均不得洩漏
即日起至 202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