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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社區林業計畫補助

財經金融 南投縣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推動社區林業計畫,鼓勵轄內社區及相關團體參與森林資源經營與管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本計畫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主要補助社區進行自然資源調查、森林保護及森林育樂等軟體活動,每案最高可獲 150,000 元。第二階段則針對執行第一階段計畫成效良好的社區,提供為期兩年、每年最高 400,000 元的林業示範社區營造計畫補助。申請單位需於每年 1 月底前提交計畫書或構想書至所在地營林區。
・對象(須符合):轄內社區及相關團體;(第二階段)執行第一階段計畫成效良好者;(第二階段)執行第一階段計畫期間,計畫內容符合自然資源生態保育、永續發展的理念原則、居民積極參與各項研習活動、具強烈共識且有在地文化特色之社區;(第二階段)執行第一階段計畫期間,與營林區、本處保持良好互動,且所提計畫內容與林業經營工作相關;(第二階段)須有專家、學者、相關專業團體或本處研究人員(營林區幹部)協助執行未來二年之計畫;(第二階段)連續執行本處第一階段計畫滿三年以上且績效良好,並配合成果結報作業及本處舉辦成果活動之社區;(第二階段)與當地政府、團體機關、鄰近社區、在地村、里辦公室、學校互動良好,可資源共享者
・第一階段社區林業計畫補助:每案最高 150,000 元,以軟體活動為主(自然資源調查、森林保護、森林育樂等)
・第二階段林業示範社區營造計畫補助:每年最高 400,000 元,計畫為期 2 年,以軟體活動為主
・觀摩參訪經費:上限 16,000 元
・工資:每日不得超過 800 元
・生態監測工資:每日每人上限 500 元(此津貼含誤餐費及油料費之補助)
・內聘講師鐘點費:每小時上限 800 元
・外聘講師鐘點費:每小時上限 1,600 元
・申請:函送所在地營林區
・📍557004南投縣竹山鎮前山路一段12號
・🕒早上8:00~下午5:00
・不補助硬體建築及設備;不可編列行政管理費及獎禮品費(可編列與活動有關之文宣品費);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各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結餘款應按補(捐)助比例繳回;逾期結報者,列入將來審核是否再度補助之參考;申請單位每年以一個計畫為限;計畫書內應具體寫明「工作項目」及「執行方法」,經費概算表應依工作內容撙節按實編列,可免備自籌款;申請單位公文需加蓋理事長條名戳或單位圖記,不可只蓋理事長私章;專業組織或社團組織所提計畫,應有當地社區居民參與及培養社區組織能力的做法,並以執行二次計畫為原則,之後改由當地社區組織為提案單位,專業組織或社團組織改為協辦單位;計畫若有變更或因故無法舉辦,應備函向所在地營林區報核,並轉報本處審核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0元

【期間】

每年 1/31 前

資料來源:https://www.exfo.ntu.edu.tw/page.php?id=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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