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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0,000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教育文化 全台

【內容簡介】

・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旨在提升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教師的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本計畫提供每案最高 500,000 元的補助,鼓勵教師透過課程設計、教材教法改進或科技媒體運用等方式,進行教學實踐研究。申請對象為具教育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或具講師證書且有教學成果發表或獲獎的現任專任、專案教學人員,以及附設醫院或醫學中心等級教學醫院的人員。申請人需透過所屬學校提交計畫書及相關文件,經校內審核後由學校函送教育部。計畫執行期程為每年 8 月 1 日至次年 7 月 31 日。
・對象(須符合):申請學校之現任專任人員、專案教學人員、附設醫院或評鑑為醫學中心等級教學醫院之人員
・對象(符合任一):獲具教育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之教師;獲具教育部核發講師證書,具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內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之教師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每案最高 500,000 元
・計畫主持人費:經審查通過者,於研究計畫執行期間核給
・人事費:不得超過計畫總金額之 60 %
・業務費:可編列
・申請:符合資格者,於教育部公告徵件截止期限前十日內至教育部網站下載申請計畫文件,向申請學校提出申請;經校內審核通過後,由申請學校函送教育部或指定之專案辦公室
・人事費不得超過計畫總金額之 60 %;每位申請人應擇一學門申請,且申請件數以一件為限;不得聘用專任行政助理;聘用學生擔任兼任助理應依相關指導原則辦理;計畫主持人若於執行期間離職、退休等,應停止計畫執行並繳回未執行款項;申請學校得獲核給每案獲補助計畫額度 15 %之管理費用;補助經費應於執行期限內執行完畢,不得任意變更或延長,延長以一次為限,期間以半年為限,不另予補助;涉有學術倫理情事者,將依規定處理,可能停止申請及執行補助計畫或追回補助費用;未依規定辦理經費結報或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將不再核給本計畫或追繳管理費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0元

【期間】

每年 08/01 ~ 次年 07/31

資料來源:https://ac.aeust.edu.tw/p/404-1005-30316.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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